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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上报2018年教育信息 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优秀宣传稿件的通知
来源:综合宣传科 作者:admin 加入时间:2019-01-10 14:09各教育组、市属学校、局直单位、各科室:
2018年是全系统教育宣传工作阔步前行的一年。一年来,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宣传政策主张、服务人民群众、统一思想认识、弘扬新风正气、激发工作干劲的重要抓手。坚持正面宣传、鼓劲加油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。系统上下团结一心,在厚基础、强体格、增体量、优结构的实践中,把习近平新时代宣传文化思想转变成了推动打造“品质教育”的强劲动力,展现了新时代教育追赶超越新气象和干部师生新风貌,为建设黄河沿岸区域教育中心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。以优异的成绩再次荣获全省教育系统“基础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”“信息工作先进集体”和“新媒体运营十佳奖”,信息积分和媒体关键指数位列全省地市教育部门第一,续写了“小体量”创造“大业绩”的新篇章。为总结经验,激励先进,激发广大教育宣传工作者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,决定在全系统推荐评选2018年度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并对优秀宣传稿件进行奖励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评选
(一)评选条件
1.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
(1)成立了党组织主抓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,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负责;
(2)遵守对外宣传工作要求和纪律;
(3)常态化开展培训,有业务较强的通讯员队伍;
(4)宣传工作积分靠前、实绩突出;
(5)积极关注、转发市教育局官方微信、微博发布信息,按要求开通本单位微博、微信,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;
(6)完成年度报刊征订、教育宣传各项任务,厅属学生推荐用刊工作成效明显。
2.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
包括先进工作者和优秀通讯员,具体条件是:
(1)政治立场坚定,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师德师纪;
(2)热爱教育宣传工作,责任心强,带头弘扬正能量,自觉抵制不良言论,积极参与市教育局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;
(3)能及时、充分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;
(4)积极完成并履行教育宣传工作的各项任务、职能;
(5)全年发稿数量较多,稿件质量较高。
(二)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
教育宣传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基层各单位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、主要领导、党组织书记和各教育组承担教育报刊发行工作的个人;优秀通讯员评选的对象为工作成绩突出的通讯员。(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)
二、优秀宣传稿件申报工作
(一)优秀宣传稿件包括在各级报刊、通讯社、网络媒体、电视媒体、政务微博上发表(获奖)的稿件或视频,以及个人或单位在核心教育期刊上发表的调研文章等。申报要求,奖励范围、标准和办法按照韩教发〔2014〕73号文件执行。
(二)申报时由单位统一填写申报表(附件3),同时上报相关佐证资料的复印件。
三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
(一)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由教育局根据各单位2018年度宣传任务,2019年度教育报刊征订、学生用刊推荐工作完成情况,2018年信息宣传工作积分排名等进行综合评定,不再申报。
(二)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(先进工作者、优秀通讯员)要认真填写申报表(附件2),撰写先进事迹单行材料(1800字以内),经学校、教育组审核同意、加盖公章上报。
(三)所有材料要如实填写,突出实绩,文字精练,严禁弄虚作假、夸大成绩。
(四)教育局根据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联评,最终确定各类先进并进行表彰。
(五)以上所有材料务必于2019年1月21日前上报教育局综合宣传科,市属学校和局直单位直接上报,基层园校由教育组汇总后统一上报。
附件:1.2018年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
2.2018年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
3.2018年优秀宣传稿件(调研文章)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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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|
联系人:高夏利 联系电话:0913—52289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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